全球关注:发行审核职责划转过渡期结束 企业债未来或呈四大变化

来源:证券日报时间:2023-10-24 11:11:54

10月20日,企业债发行审核职责划转过渡期结束。届时,企业债将纳入公司债监管框架,发行审核标准与流程等均与公司债保持一致,同时,企业债保留“资金跟着项目走”制度安排,支持国家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建设。

市场人士认为,随着企业债纳入公司债监管框架,债市统一监管将迈出重要一步,信用债市场整体发行审核流程将会更公开透明化,审核效率也有望提升。对于企业债而言,未来发行主体结构、发行成本、项目运营方式、募资使用监管等方面都可能发生变化。

发审标准


(相关资料图)

向公司债“看齐”

今年3月份发布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由发改委划入证监会,证监会统一负责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为维持企业债发行审核职责划转平稳过渡,4月21日,证监会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企业债发行审核职责划转设置过渡期6个月,在过渡期内,企业债发行上市交易维持“三不变、两调整”。

同时,过渡期内,证券监管部门对企业债制度规则进行调整完善。6月21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债券注册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注册制下提高中介机构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的指导意见》,按照统一公司债和企业债、促进协同发展的思路,深化债券注册制改革,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提高公司(企业)债券审核注册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透明化水平,强化债券业务全链条监管,完善债券违约风险处置机制等。

两个指导意见的发布,意味着统一公司债、企业债发行审核工作在制度规则层面迈出重要一步。

此后,9月8日,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层面进一步完善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制度规则体系,保持企业债券“资金跟着项目走”等制度安排。

9月15日,沪深北交易所均就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五项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全面、系统修订制定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发行上市审核、发行承销和存续期自律规则。同时,北交所以此为契机推出信用债业务,一体构建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基础制度体系。

根据监管部门目前的安排,过渡期结束后,企业债发行审核标准将向公司债“看齐”,上市流程亦保持一致。财达证券副总经理、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主任胡恒松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过渡期结束后,企业债纳入公司债统一监管,在保留企业债原有特色及产品优势的基础上,通过标准、流程等各方面的统一,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审核效率,降低不同债券产品之间的政策性套利,构建更加规范有序的债券市场。

华鑫证券债券融资部高级副总裁赵玉杰对记者表示,整体来看,企业债纳入公司债统一监管,有利于形成清晰明确的信用债发行审核注册规则体系,使市场预期逐步明确并一致,有利于信用债市场的长期发展。标准统一后,预计信用债市场整体发行审核流程会更公开透明化,效率也将提升。

过渡期内,企业债发行审核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据记者梳理,自4月23日,证监会核发首批企业债券注册批文以来,截至10月18日,证监会累计对8批次、共78单企业债券项目履行了注册程序,拟募集资金合计1311亿元,主要投向清洁能源、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产业领域。

保留“资金跟着项目走”

制度安排

在企业债总体纳入公司债券监管框架的同时,监管部门保留了企业债券“资金跟着项目走”等制度安排,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国家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建设。

胡恒松表示,不难看出,监管部门在统一监管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企业债设立的初衷,充分保留其为固定资产投资融通资金的产品特殊属性,也是持续支持实体经济的体现。在保留企业债特殊属性的同时,监管部门也相应保留了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核的要求,这体现了企业债券审核关注重点的延续性。

具体来看,主要有三方面规定,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需提供募投项目土地、环评、规划等合规合法性文件;企业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要求发行人提供省级及以上发改部门出具的专项意见;压实会计师“看门人”责任,明确部分债券发行人提供会计师出具的发行人最近一年资产清单及相关说明文件的要求。

赵玉杰表示,在当下阶段保留企业债特点,有利于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但从长期来看,不排除监管部门可能会根据过渡期后企业债实际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

此外,随着公司债(企业债)制度规制体系优化,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防假打假、募集资金监管、打击非市场化发行等方面的监管要求,并压实中介机构、发行人等各方主体责任。

胡恒松表示,近年来,债券监管体系逐步完善,监管力度持续增强,围绕中介机构履职、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监管、合规发行认购、投资人保护等方面不断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在这样的监管背景下,对于市场参与方,尤其是中介机构而言,如何提升自身管理能力、执业能力,提高风险判断能力,保证合规展业面临新的挑战。

“但是,只有规范有序健康的市场才能不断吸引更多主体参与,从而推动资本市场长远健康发展。”胡恒松说。

未来企业债

或呈四大变化

今年以来,企业债发行规模有所下降。据Wind数据统计显示,今年以来,截至10月18日,企业债发行规模为2820亿元,同比下降42.22%。其中,5月份企业债发行规模大幅下降,全月发行规模仅56亿元,自6月份以来,企业债发行逐步平稳。

从发行主体评级来看,今年以来,AA级主体发行规模最高,为1277.7亿元,占比45.31%。

但是,随着企业债发行审核标准提升,部分弱资质主体发行企业债难度将加大。赵玉杰表示,企业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近几年来在城投债整体收紧的趋势下,企业债成为级别偏低、资质偏弱主体新增融资的重要选择,企业债纳入公司债监管框架之后,二者审核标准趋同,预计对区县级主体影响较大。

谈及未来企业债发展趋势,胡恒松认为可能会呈现四大变化。首先,产业类企业发行企业债的占比会提高,企业债支持产业发展的力度会加大;其次,对于新申报发行企业债募投项目的收益性要求会更高,项目运营方式会更加市场化;再次,政府隐性背书进一步弱化,反映在发行期限、利率成本等方面,发行期限缩短;最后,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强监管将常态化,更加关注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赵玉杰认为,从长期来看,企业债发行总量可能会有所降低。在发行结构上,高级别主体的发行占比会上行,另外,企业债有望与产业债结合,引入更丰富的发行人主体。

标签: 企业债 债券 发行 公司债

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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